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学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复试环节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加大创新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工作
㈠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推免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教育科学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㈡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设立推免生复试小组,分别组织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安排如下:
1.综合面试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作现场记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小组,由2人组成。设组长1人,作现场录音。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招生人数及奖励政策
㈠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科在读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㈡接收推免生人数
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推免生指标为7名。
㈢奖励政策
1.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四、推免生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
㈠登录“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系统”
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拟于8月初开通)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㈡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拟于8月初开通);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㈢本校推免生提供材料要求
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